通報4起黨員干部違規(guī)收受“煙票”、支付憑證等有價證券典型問題
發(fā)表時間:2020-06-10 14:31:29 瀏覽量:946次 作者: 來源:
為進一步嚴明紀律,堅決糾治“煙票”、支付憑證等有價證券背后“四風”問題,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成果,日前,市紀委市監(jiān)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4起黨員干部違規(guī)收受“煙票”、支付憑證等有價證券問題。
1、溫州市特種設備檢測科學研究院中級工程師張文洲違規(guī)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超市卡等有價證券問題。
2016年底至2020年1月期間,張文洲多次收受某機電設備安裝有限公司、某管道燃氣有限公司等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的超市卡、加油卡等消費卡,合計價值2.3萬元。2020年5月,張文洲受到黨內(nèi)嚴重警告、降低崗位等級處分。
2、鹿城區(qū)公安分局上戍派出所原副所長張峰違規(guī)收受“煙票”問題。
2018年4月,張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收受請托人所送的4張面值共4萬元的“煙票”。張峰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。2020年1月,張峰受到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,相關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3、樂清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原副主任陳清違規(guī)收受煙酒卡問題。
2018年1月,陳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收受請托人所送的2張面值共2萬元的煙酒卡。陳清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。2019年11月、2020年3月,陳清分別受到黨內(nèi)嚴重警告、撤職處分。
4、泰順縣司法局原黨組成員、副局長高建偉違規(guī)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高檔煙酒問題。
2014年至2019年期間,高建偉多次收受泰順某房地產(chǎn)開發(fā)商、下屬人員等送的高檔香煙共70條、高檔白酒共24瓶。高建偉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。2020年2月,高建偉受到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,相關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